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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禁用清單
2009-09-28

世界運動禁藥機構(WADA)最近宣佈,新的禁用清單將於2009年10月1日前發表。新的禁用清單會於2010年1月1日生效。

其主要改動如下﹕

  • 沙丁胺醇(常用於冶療哮喘病) 在小於每毫升1000微克時准許使用。利用吸入方法使用沙丁胺醇不再需要申請治療用藥豁免,而只需作用 藥聲明。
  • 氧氣補充法(高氧)將不再被禁止使用。
  • 禁止利用肌肉注射法採用血小板衍生製劑 (例如: 富含血小板血漿,「離心處理血液」),使用其他途徑時則需要作出用藥聲明。
  • 偽麻黃碱 (常見於傷風藥中)重新被列作指定刺激劑。

2009禁用清單將繼續有效直至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