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委員會)今日(2010年6月21日)宣佈, 運動禁藥紀律專責委員會及運動禁藥管制專責委員會的成員變動如下:
- 李偉昌律師因個人理由於2010年5月1日辭去運動禁藥紀律專責委員會副主席一職,鍾聲福律師獲委任接替其職務,任期由2010年6月10日生效。
- 辛光耀醫生獲委任為運動禁藥管制專責委員會的新成員,任期由2010年6月8日生效。
委員會謹向李偉昌律師於在任運動禁藥紀律專責委員會副主席期間作出之寶貴貢獻,表示衷心感謝,並祝願他一 切順利。委員會亦希望藉此機會歡迎鍾聲福律師及辛光耀醫生加入我們的專責委員會。
欲獲悉各專責委員會詳細的成員和功能,可到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的網頁專責委員會部分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