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支援人員的角色與責任
  1. 熟悉及遵守運動禁藥管制政策及規條。
  2. 配合運動禁藥檢測計劃。
  3. 運用他們對運動員價值觀及行為的影響力,鞏固運動員拒絕使用運動禁藥的態度。
  4. 若運動支援人員在過去十年曾有被非世界運動禁藥法規簽約組織裁定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條的記錄,必須向中國香港運動禁藥管制機構及有關國際聯會披露。
  5. 配合運動禁藥管制機構進行有關違規之調查工作。
  6. 運動支援人員在沒有合理原因下,不可使用或藏有任何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
  7. 如運動支援人員對運動禁藥管制人員或其他有份參與藥物檢測的相關人士有冒犯行為,而該行為並不構成干預行為,該運動支援人員有機會因行為失當而受到相關管治機構的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