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被挑選進行運動禁藥檢測時,運動員在整個過程中有一定的權利和責任。
運動員的權利:
- 要求一名代表或/及翻譯員(如可提供)陪同 (如運動員未年滿18歲,必須由一名成年人陪同)
- 要求清楚解釋整個樣本收集程序
- 在合理情況下要求延遲到運動禁藥檢測站報到 (例如: 完成訓練、接受傳媒採訪或參與頒獎典禮)
- 如果你是一名殘疾運動員,可以要求在標準的樣本收集程序作出修訂
- 就樣本收集過程表達意見和提問
- 收取一份已簽妥的運動禁藥管制表格副本
運動員的責任:
- 遵從樣本收集程序
- 提供有效的身份証明文件
- 在整個藥檢過程中,保持在運動禁藥管制主任(DCO)或陪同人員可以持續觀察的範圍內
- 除非有合理理由,否則應立即到運動禁藥檢測站報到
- 親自處理你的樣本直至樣本被密封
- 確定所有運動禁藥檢測文件上的資料正確、完整及已簽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