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體操聯會最近對一名曾退役的羅馬尼亞體操選手Marian Dragulescu發出嚴重警告,基於他復出比賽前,未能遵守規管退役運動員的行蹤資料要求。 國際體操聯會警告,該名運動員若再違規將有可能受到停賽處分。
就此,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希望提醒所有現時或曾經被列入藥檢名單的運動員,根據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運動禁藥管制條例第5.6.2條,運動員在通知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退役後,若果打算復出,他/她必須在至少6個月 之前,通知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有關安排,否則不得重返比賽。並在正式復出前,運動員應遵守有關的行蹤資料要求,使他/她可以在此段時期內,隨時接受無預警的賽外檢測。
如欲閱讀有關報導全文,請按此處。